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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磅发布 | 新增9种药食同源,关于党参等9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


 
关于党参等9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
 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及其实施条例、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》,经安全性评估及试点生产经营,现将党参、肉苁蓉(荒漠)、铁皮石斛、西洋参、黄芪、灵芝、山茱萸、天麻、杜仲叶等9种物质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。
 
特此公告。
附件:党参等9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
 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   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3年11月9日

解读《关于党参等9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》(2023年 第9号)
 
在我国传统饮食文化中,一些中药材在民间往往作为食材广泛食用,在现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中,规范为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。本次公布的党参等9种新增食药物质,主要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和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》,充分考虑其在我国的传统食用情况、地方需求以及国际管理经验,并经生产经营试点和风险监测,综合论证确定。
 
党参等9种物质作为食药物质,建议按照传统方式适量食用,孕妇、哺乳期妇女及婴幼儿等特殊人群不推荐食用。传统方法通常指对原材料进行粉碎、切片、压榨、炒制、水煮、酒泡等。作为保健食品原料使用时,应当按保健食品有关规定管理;作为中药材使用时,应当按中药材有关规定管理。
 
本次党参等9种物质新增纳入食药物质目录,完善了食药物质作为食品的安全指标,如铅、镉、砷、汞、二氧化硫分别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方法测定,农药限量应符合农业农村部的相关规定等。
 
本次党参等9种物质经各地广泛试点论证后新增纳入食药物质目录。2019年11月,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,允许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食药物质生产经营试点工作。内蒙古、浙江、贵州等省份在此基础上详细制定了开展生产经营试点的工作方案,明确了生产加工、经营销售、风险监测等内容,并制定了试点食药物质地方标准。

此次食药物质目录的扩大,延伸了产业链条,壮大了产业规模,激活了市场潜力,促进了特色产业多渠道发展,将各地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,巩固了脱贫攻坚成果,满足了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健康需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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